韩城:一起因兔子引发的“血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05 18:39:49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聂伟平)73日,韩城市龙门镇一位群众田某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暖人心 办案认真效率高”的锦旗,送到了韩城市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民警董庆功手中,再三感谢民警帮其调解纠纷,维护权益之情。

今年5月份,住在田某对门的黄某在其家门口养了一只兔子,因天气渐热,经常有一股浓烈的味道散发到田某院中,田某多次找黄某理论、争吵无果。

526日,因兔子气味太大,田某忍无可忍,便再次找黄某理论,黄某因前几次争吵心生怨气,就叫来了自己的侄子雷某与田某算账,雷某见到田某二话不说,先抽打了田某几巴掌,再拿起菜刀将田某的右胳膊砍伤,田某的胳膊顿时鲜血直流。黄某自知惹下了大祸,迅速将田某带到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案发后,韩城市公安局龙门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鉴定,田某的伤情构成轻伤。6月中旬,田某的伤情好转后,民警出面调解此事,先是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耐心讲明事情的重点,然后指出双方利害关系,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十多天的耐心劝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黄某、雷某同意一次性赔偿田某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3万元;田某也同意不再追究此事,并对民警的调解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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