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04 12:24:58 阅读量: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蜀河辖区的周某前几年在自己亲戚蔚某处借到十万元,今年的一月份,周某偿还了五万元,由于暂时无力偿还剩余的债务,于是将自己的一辆货车抵押给蔚某。为了自己的资金周转,3月份周某又向辖区的杨某借款一万五千元。眼看债务偿还杨某债务的日期到了,周某遇到了急着要买车的张某,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就以两万捌仟元的价格将车辆转卖给张某。6月28日下午,张某就将车开往工地的时候,被蔚某半路拦下,称车辆的所有权不是张某的,就将车辆开走。看着自己的两万多的车就这样被一个不知名的人开走,杨某就来到派出所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就联系周某、杨某、蔚某到派出所。民警现场翻出法律法规,告诫周某的行为涉嫌违法。周某看到自己的小算盘被识破了,连忙承认自己的错误。在当时人要求下派出所主持调解处理,车辆的归属权由张某所有,杨某的欠款现场还清,蔚某的债务由周某自己偿还,不再用车辆作为抵押。
周某的车顺利的“改嫁”了,张某的担心也消除了。这场闹剧也就此画上了句号。(通讯员:谢恒)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