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28 11:29:12 阅读量:
2017年6月23日上午,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公安分局黑龙口派出所接到陕西广电网络公司承包方负责人程某报案称“牧护关镇小韩峪村三组桥头正在施工中的通信光缆被人为剪断,请求查处”。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察发现被剪割光缆90余米,系12芯主线,处于整条光缆条线路中段,在安装放线阶段被破坏,对工程进度造成一定影响。民警调查获知,破坏光缆案件当事人周某川,男,64岁,系牧护关镇小韩峪村三组人,6月21日在田地干活时,发现自己地里的电线杆上有一卷黑色的光缆线,快要脱落下来,便将其拽下,用镰刀割断,带回家中,打算用它晾衣服。鉴于周某川主动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广电网络公司承包方负责人谅解,民警遂对违法人员周某川进行批评教育。
民警提示:破坏光缆系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破坏正在施工中的光缆线,对施工造成损失。世人当引以为戒。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