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26 16:46:16 阅读量:
近日,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交警大队在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假冒“洒水车”装运柴油的违法行为。
2017年6月21日上午,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与往常一样开展巡逻,当民警们巡逻至316国道1925Km+800m处时,发现一辆无牌号的洒水车正由西向东迎面驶来,但并未进行洒水作业。见有巡逻交警,“洒水车”故意靠公路边缘行驶,似乎有些不正常。见此情形,巡逻交警示意驾驶员李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李某见到交警询问,神色更显异常,连称“有证、有证”。当交警继续问道怎么回事,是否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作业时,李某支支吾吾没有正面回答。交警随即进行进一步检查,发现洒水车车身后部有明显的柴油味。经民警再三追问,李某才承认洒水车内装的是柴油,整车满载重量3.8吨,后在交警的监督下对车载的柴油进行了卸载,并对李某驾驶的洒水车进行暂扣处理。
经调查,李某系安康市恒口市范区大同镇人,持C1驾驶证,该洒水车系示范区大同镇一位个体老板购买,准备用于自己工厂建设工地使用,李某明知法律不可为,仍心存侥幸用洒水车违法运输,未曾想第一天就被恒口交警的“火眼金睛”当场识破,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