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公安局“三个四”工作机制共筑河流安全屏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24 14:55:00 阅读量:

 “河长制”实施以来, 宁陕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欢鱼跃” 这一目标,对境内五大河流(子午河、池河、洵河、汶水河、蒲河)全面落实“河道警长制”护河工作措施,努力抓好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护河宣传力度,加强护河联防队伍建设,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河道行为及毒鱼、电鱼、炸鱼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河道警长制实施以来,宁陕县公安局联合农水科技局查处涉河违法案件6起,处罚6人。

一、 强力推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河道治安防控能力。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建立县、镇、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每条河流、每段河道都配置了“河长”。全县公安机关对应这一体系,启动配置全县设河道总警长、镇级流域警长、村(社区)级河道警长,全面实现“河道警长”与“河长”全配套。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全面落实县级河道总警长每季度至少深入包抓河段开展排查1次,流域总警长深入包抓河段开展排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镇级河道警长深入包抓河段开展排查每周不得少于1次,村(社区)级河道警长深入包抓河段开展排查每天不得少于1次的“四个一”工作机制。

二、严厉打击“四种人”,履行“河道警长”的“刀把子”作用。 宁陕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河道警长”,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的尖刀作用。对水环境污染犯罪“零容忍、零懈怠”的严打高压态势,将涉水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四种人”作为打击重点。坚持“四个一律”,即重大案件一律领导包案、案件线索一律一查到底、案件办理一律快侦快诉、破获案件一律公开曝光。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重大疑难案件,商请检、法等部门提前介入,明确法律适用,指导案件侦办。

三、主动承担“四员”较色,发挥“河道警长”的参谋助手作用。宁陕县公安局主动当好“守护员”。依法打击乱采、乱挖、及网鱼、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河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打击在“水环境综合治理”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影响社会公共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相关执法单位顺利开展工作。当好“信息员”。 充分发挥在情报收集、研判、会商等方面的机制优势,对“河道”重点工程逐一梳理,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积极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县级河道警长制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公安护河工作;镇级河道警长每月由派出所主持召开一次由各相关站所、联防队员、治保会参加的会议,通过各层次工作机制的建立,使河道警长制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当好“调解员”。 对可能影响重要堤防加固、骨干河道排涝、区域污水处理等重点工程的重点人员逐一排摸,逐一建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逐一建立工作专班,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将涉水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其持续发酵引发各类案事件事件。 当好“宣传员”。 主动对接各类新闻媒体和大型网站,充分运用公安微博、公安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破坏水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和法律后果,增强群众守法、监督意识。结合“访民情、暖民心、塑民风”活动,倡导科学治水、节约用水,增强群众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

 

                  陕西宁陕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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