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5 13:08:43 阅读量:
6月12日,两吸毒人员从“强戒所”出来后又吸毒,被岚皋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强制隔离戒毒。
5月27日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吸毒前科人员卢某孔某两人同时入住一宾馆,民警立即将两人带至派出所进行尿液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二人均为阳性。经对该二人进行突击审讯查明,5月26日,卢某伟与孔某钊通过微信取得联系,相约在岚皋城区见面,后两人在该宾馆一房间内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海洛因0.4克的违法事实。该二人对自己吸食海洛因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卢某曾于2012年2月24日因吸食毒品被柞水县公安局强制戒毒2年,孔某曾于2004年12月6日因吸食毒品被西安市公安局强制戒毒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岚皋县公安局依法对卢某伟、孔某钊分别进行强制隔离戒毒2年。
(作者:岚皋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匡永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