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 告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3 17:53:24 阅读量:

 为规范行车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自20170623日起,对下列路段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电子监控自动抓拍。

一、涧池集镇3161950KM+500m(东起与新月路楼口处)至1950KM+900m(西起与华联超市路口处)双向南北两侧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二、涧池集镇人民街(鑫源酒店西侧至涧池镇人民镇府路段)全段禁止车辆违法停放。

对以上路段车辆违法停车行为实施非现场电子监控自动抓拍并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特此公      

  汉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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