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13 17:53:24 阅读量:
为规范行车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自2017年 06月 23日起,对下列路段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电子监控自动抓拍。
一、涧池集镇316国1950KM+500m(东起与新月路楼口处)至1950KM+900m(西起与华联超市路口处)双向南北两侧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二、涧池集镇人民街(鑫源酒店西侧至涧池镇人民镇府路段)全段禁止车辆违法停放。
对以上路段车辆违法停车行为实施非现场电子监控自动抓拍并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特此公
汉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