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横山公安分局采取“三项措施”推进案件评查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08 15:11:32 阅读量:

 为进一步发挥案件评查工作的监督作用,加强办案质量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今年来,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将案件评查工作作为提高全局执法质量的基本着力点,采取“三项措施”推进案件评查工作全面开展。

一、转变观念,加强教育培训力度

通过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视频培训等形式,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依托,以传唤、告知、执行等环节为重点,开展执法培训3期,累计参训人数达500余人次,彻底转变民警“重实体轻程序”的办案观念,为案件评查工作的开展奠定结实基础。

二、认真评查,提高办理案件质量

一是组织有力,精选评查案件人员。由分局分管法制大队工作的局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法制大队负责人任副组长,精通公安法律业务的民警组成案件评查组,每月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二是严格筛选评查案件,坚持定期进行评查。按照《横山公安分局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选择当月疑难复杂、影响较大,具有普遍指导、警示作用的案件进行评查。三是客观公正,严把案件评查关。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建立规范完备的评查程序,真评实查,重视发现、敢于纠正自身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今年来,共评查案件95件,发现执法问题150处,下发执法通报6期,下发执法建议书3期。

三、追究责任,注重评查结果运用

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是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必要措施。年初,分局主要领导与各执法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执法责任书,推行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法制大队对评查的案件认真剖析后,形成评查报告,并对精品案件或瑕疵案件进行点评、网上通报。同时,将评查成绩计入年终的目标责任考核当中,为政工部门在评优创先和职务任免方面予以参考。另外,对有瑕疵的案件,分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追究责任。(横山公安分局)       

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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