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08 11:06:31 阅读量:
府谷公安法制大队 王月明
府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以夯实法治理念为导向,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为目标,按照突出常用、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要求,充分利用周例会学习时间,统一安排法制民警交流自己工作中的典型案件,开展以案说法活动。通过真实案例剖析,结合具体法律运用,达到了相互学习提高工作效能、履职能力的目的。
一、有针对性的 “以案说法”,服务司法实践。
“以案说法”活动开始以来,法制大队剖析交流的典型案例达80余次,围绕近两年的典型案件、复议复核案件进行逐案剖析,并由专业民警及业务骨干讨论解答平时收集到的执法疑难问题,跟进新的司法理论与相关司法解释,进而将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并行运用,有针对的解决一些新时期的时代案件。总结相关典型案件的理论、实践经验,进行分类预判,注入新时期新理论,找准法律依据,定位处罚标准,更好的服务司法实践。
二、有重点的学习培训,牢固树立执法理念
针对民警的薄弱点有重点的学习交流,增强的法制民警的法理意识,从法理学的角度看法律;从立法、司法、执法等角度领悟法理,形成一个有机的法律体系;进一步提升了法律实践业务,规范了法律程序意识,进一步促进文明高效执法。培训案例真实丰富、视角切入多样、互动讨论热烈,受到了全体民警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提升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解决了执法疑难问题,大大增强了民警的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
三、有效的业务交流机制,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法制大队深沿部门职责主线,通过创新交流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工作实效,形成长期学习惯例,及时剖析与时俱进。将“以案说法”的学习交流提升履职能力的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并就此周密安排制定相关制度,落实贯彻。从而提升全局民警法律素养和规范执法水平,为建设法治公安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素质保障。
四、有力度的业务淬炼,切实增强履职能力
通过“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的方式,让民警轮流当“老师”,激发民警主动学习,认真查阅法律法规,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增强民警对法理、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与应用,提升法制民警的业务能力。通过“以案说法”活动,建设新时期的学习型队伍,切实做到懂方针、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辅助决策、服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新时期法制队伍的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