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08 11:02:04 阅读量:
为了进一步理顺信访工作渠道,切实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按照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经府榆林市谷县公安局局党委研究决定,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整体划归法制大队,将信访工作重心从“行政推动”向“法制引导”转移,有效规范了辖区信访秩序,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一、践行“法制+维稳”的工作宗旨,有效遏制赴京上访行为
一是在法律与实践间建机制。组织人员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深入研读,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对故意滋事人员,提出具体追究机制。二是在机制与运行间定办法。对机制的运用予以明确,并制定了事前告知及多方联动工作流程。在重要节点,会同乡镇、街办、政府信访部门及其它职能部门对重点信访人员提前进行法制教育,明确告知其赴京上访会造成的后果,对不听劝阻人员,由相关单位或驻京办出具材料,作为证据支撑,依法处置。
二、树立“法制+大局”的工作理念,有效维护党委政府权威
一是在县委政府门前实行属地派出所警力常驻制度。由属地派出所派出警力常驻值勤,专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二是在其它党政机关实行属地快速响应制度。保证警力和时间到位,杜绝人员滞留、聚集现象,严禁出现信访人员在办公楼内任意滋事、干扰办公的情况发生。确保一旦有事,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三、坚持“法制+化解”的工作导向,有效清理信访历史欠账
以“控制增量、减少存量”为着力点,对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全警全力集中攻坚。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今年以来,全局共接待来访群众49余人,办理各类信访事项37件(次)。一是合力攻坚重点案件。充分发挥各部门、警种解决信访问题的主体作用和专业优势,针对涉及侦破、追逃的案件,用足手段,争取破案,彻底解决问题。针对伤害案件嫌疑人未到案,赔偿不到位引发信访案件多的实际,县局党委专门组织进行摸排,对排查出的13件信访隐患,全部限期化解。二是全力进行疏导教育。对表达诉求合理,确实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密切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化解工作;对政府摸排出来的重点人员,设立包联民警,及时掌握稳控人动态,全力协助做好稳控工作。此外,积极通过政务微博、主动约谈等方式宣传《信访条例》《信访人须知》《对违法上访人员的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合理诉求。三是依法实施司法救助。对生活存在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人员,积极帮助向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申请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推动问题解决。
四、运用“法制处置”的工作手段,有效规范辖区信访秩序
在引导群众依法走访的同时,对“闹访”“缠访”“群体访”等侵犯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严格依法处理。一是强化证据意识。配足配齐录音笔、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硬件设备,及时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违法犯罪证据,确保案件证据确凿充分,为依法处置提供证据支持。二是强化处置效能。对证据确凿的缠访、闹访,堵门、堵路等非正常上访案件,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防止造成大的影响和损失。三是强化法治运作。对非正常上访案件,采取法制部门介入指导,治安、刑侦部门归口负责,属地单位配合取证等方式,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规范审核审批流程,确保案件在实体和程序方面都经得起法律的推敲与检验。
五、遵循“法制+机制”的工作模式,有效保证信访工作成效
一是建立信访重点人员联动稳控机制。各单位对辖区信访重点人员逐月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风险等级,落实稳控责任。把信访重点人员稳控工作纳入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信访部门排查、情报部门研判、属地派出所列管、涉案单位稳控、社区和群众协助的联动稳控工作格局,确保信访形势整体平稳可控。二是建立信访工作流程机制。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流程,实行专门场所、专人接待、书面受理、逐级审批、分流处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对于较复杂、重大的信访事项,由县局主要领导向相关责任单位签发信访事项督办函,并督促分管局领导下到各自分管的单位督办。通过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加快了办访节奏,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减少了重信重访案件的发生。三是建立责任落实追究机制。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一批制度规范,把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作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民警、所队长、局领导的信访工作责任、带动信访工作的一项硬措施予以落实。尤其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信访问题突出或群众越级上访的,严格按规定实行责任倒查。
(通讯员 贾莺林)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