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08 09:38:32 阅读量:
题记:时间倒回至2017年4月1日,安康市公安局对外发布:轰动一时的恒口“3.10”恶性伤害案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翁某。期间,专案组调取监控1752小时,筛选出截图291000张,摸排社区、行政村60余个,排查重点人员1000余人,调查走访群众1万余人,步行追踪达8000余公里。
突发恶性案件
2017年3月10日,初春时节,乍寒乍冷。
清晨七时许,安康市恒口镇河南初级中学初三学生小静,像往常一样背著书包出了门。眼看离学校不远了,放慢脚步的小静从余光中看到渠坎边站着一个30多岁的男人,忽然小跑着跟了上来,随后感觉头被人重重的打了一下,突然的一击让小静没有站稳,倒了下去,有点懵的小静不知道怎么了,她准备爬起来,迎面又是一击,她感觉到剧烈的疼痛,血顺着头和脸流下来。
“救命!”“救命!”小静急促呼喊声在油菜花田回荡。
紧接而来一股巨大推力让小静再次失去重心,从渠坎上摔了下去。那个身影也从坎上跳了下来,小静感觉一个东西突然勒住了自己的脖子,身体被往后拖动。恰巧此时两个路人经过,该男子停止了继续拖拽顺着渠坎逃跑了,小静意识到自己得救了,她挣扎着爬上渠坎,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走到校门口,见到同学的瞬间,头部剧烈的疼痛让她再也撑不下去了,栽倒在地······。
“呜——呜——呜”。 7点16分,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恒口派出所值班室报警铃声骤然响起。
“恒口镇河南中学一女学生上学途中被陌生男子打伤,满头是血,处于昏迷状态,嫌疑人逃离现场。”恒口派出所长汪斌听到接警民警的汇报后大吃一惊,他一边组织民警赶赴现场,一边通过电话向恒口分局领导紧急汇报。
恒口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恒口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政猷、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健,党委委员、副局长柯昌义接到案情后先后到达现场,经过现场初步勘察及分析,将此案定性为恶性伤害案件,遂成立以柯昌义为组长,汪斌为副组长的“3.10”故意伤害案专案组,专案组指挥部设在恒口派出所,下设现场勘察组、调查走访组、视频侦控组、重点线索摸排组和搜索追捕组,抽调刑警大队、恒口派出所、大同派出所、梅子铺派出所精干警力40余人立即展开工作。同时将案情向安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做了汇报,杨副市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案件侦破工作做出重要指示:
“恒口分局倾全局之力,市局各有关部门予以全力支持,不惜一切侦破案件”。
没有监控视频,目击证人少,没有正面人脸像,使部分村民认为以恒口公安的力量不足以侦破此案。这个案件关乎当地群众的个人安危,侦办难度及重大影响力不亚于普通的命案,如不能及时侦破对整个恒口示范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将产生重大影响,群众将对恒口警察的保卫平安的能力产生质疑。
按照专案组部署,现场勘查组由刑警大队副队长胡正宏负责,技术人员对中心现场每一寸土地展开勘查,同时以现场为中心将勘查范围扩大至周围一公里,对所有可疑的物品进行提取后送市局DNA实验室进行鉴定。调查走访组按照目击证人提供的年龄、衣着、形态以现场为中心向四个方向展开走访摸排,对每一户,每一人逐一询问,搜集每一个可搜集的信息点;搜索追捕组对每一快田地,每一座废旧房屋、每一片树林、每一条山涧、每一个涵洞进行搜索;视频侦控组对能够到达现场的所有道路视频及国道天眼视频进行调取,确定嫌疑人到达和逃跑的方向,筛查获取犯罪嫌疑人图像。专案组在结合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的基础上进行会议讨论,集思广益,发表对此案的看法和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刻画。小静性格文静,学习成绩优异,与同学相处融洽,小静的父母为人老实、不惹事,没有和人结冤的经历。专案组分析认为此案可能有性侵的因素,犯罪嫌疑人有强奸前科的可能性很大,重点线索摸排组则针对有强奸前科的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3月12日晚,刑警队长王晓军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打电话的是原香山乡八里村的干部,电话里他说:昨天夜里有个陌生男子破窗翻进了一个妇女家,吃光了家里做好的食物。专案组立即驱车赶往香山,车内空调温度还算高,有的队员乘机在车上眯一会,有得则乘机吃口干方便面解决午饭问题。在村干部的带领下专案组队员等人见到了受害的妇女,在简单询问后得知,嫌疑人30来岁,男性,半夜推倒窗户钻进来了,偷吃了家里的半锅米饭,还喝了半桶雪碧,受害人惊醒后找来邻居将陌生男子赶走,嫌疑人逃入山中。柯昌义在询问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行为特征后大胆将两个案件并案侦查。这一趟让专案组更加坚信了犯罪嫌疑人就在香山一带活动,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就是香山附近人。柯昌义决定立即将搜查的大部队调往香山,并下令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对整个香山展开搜捕。
柯昌义站在车前拿着地图,在地图上标出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的路线,将人员分为五组展开搜捕,一部分从香山往东向恒口凤凰山一带进发;一部分人往南向流水、大竹园方向搜寻;一部分人往东向南溪、瀛湖方向搜索;一部分人向北往五里方向行进,而他带着其余的人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展开搜索。
按照专案组的分工,各队人马立即投入到搜山的行动中。香山以前是流水区的一个乡,乡镇机构改革将香山乡一分为三,一部分并入大同镇,一部分并入流水镇,一部分并入洪山镇。整个香山,海拔颇高,山路崎岖,很多地方甚至没有路,因为交通的不便,整个大山里很多村民都已经搬迁,剩下很多闲置的老房子,极利于犯罪嫌疑人躲藏。有时候为了确定一个空房屋是否藏着嫌疑人,专案组的队员要翻越几个甚至是十几个山头。
3月17日6时许香山传来信息,有一疑似嫌疑人在香炉山下出现,民警快速出击,他们希望此行能够抓获嫌疑人。王晓军带着王凯、何龙涛在密林里搜索着,突然看到对面四五十米开外的山头有个人,他仔细一看这个人和要寻找的嫌疑人衣着体态十分相近。可恨的是两个山头之间有一条很深的沟,到对面去没有路,当三人追到对面的山头时,已经过了三十来分钟,对方早已不见了踪影。
3月18日,专案组又获得一条线索,附近多个村民反映最近晚上有人用石头砸他们房子,甚至有村民看到疑似嫌疑人在附近出现过。从指挥部到香山开车需要1个小时,加上信息的迟滞,即使第一时间赶去人也早跑了。多次有利线索没有抓获嫌疑人,队员们有些气馁,为了快速反应专案组决定留人守在山上。作为组长柯昌义决定晚上带头巡山。晚上10点多,柯昌义带着恒口派出所教导员唐菲等十几人上山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搜寻。搜寻到凌晨12点左右,突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个光柱,忽明忽灭。柯昌义下令将手电收起来,手机调静音,慢慢向光源接近。队员们深一步浅一步的前进着,做好随时抓捕的准备。看似不远的山路,在风雪与黑夜中却走了半个小时,当找到光源时,几个人傻了眼,打手电的是一个老汉,询问老汉半夜起来咋不开灯,为啥要打手电,大爷说为了省电,让人哭笑不得。
一直到19日凌晨2时多,专案组完成了对嫌疑人出没过的现场周围的空房屋、山洞等可能藏匿的地方的悄然搜查,却是无功而返。
20天的艰难走访排查,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30日,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发现有可疑男子在安康某宾馆行踪诡异,根据群众口述分析发现此人身形外貌跟“3.10”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高度吻合!专案组立即赶到该宾馆,发现嫌疑人离去不久,通过监控视频发现嫌疑人乘坐出租车离去,随后侦查员再次通过视频侦查确定了其下车地点就是在安康汉滨区江北张岭。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DNA实验室也传来好消息,香山的非法侵入住宅案现场物证检测比对出一个男子的DNA,3.10案件现场提取物证检测也比对出同一男性DNA。经与DNA库比对该DNA系翁某的DNA。至此“3.10”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翁某正式浮出水面,也证实了专案组最初的判断的正确性。专案组立即针对翁某展开全面调查:翁某,男,汉滨区流水镇大岭村人(原香山大岭村人),单身、无业,兄弟三人,父母双亡,2010年曾因强奸罪入狱,2014年才刑满释放,群众举报的正是此人!
得知该信息专案组组长柯昌义立即召集人马准备对犯罪嫌疑人翁某进行抓捕,3月31日下午17时许,柯昌义带领刑警大队教导员陈道洪、副队长张文斌、民警罗长斌在张岭社区附近搜索。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一个转角一个偶遇,柯昌义发现一疑似翁某的男子正在路边的人行道上相向行走,柯昌义向前开了不远快速掉头追上疑似的男子,悄悄下车迅速对疑似男子形成包围,成功将其控制,此人正是翁某本人。
在恒口派出所讯问室里翁某平静的坐在不锈钢的审讯椅上,双手被铐在审讯椅面面板上。在问完了基本情况及前科情况后,翁某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一言不发。如果不是有确凿的证据,谁能想到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就是“3.10”案的凶手,审讯人员感觉到审讯压力巨大,难以突破。柯昌义同志决定亲自进行审讯,他看正面是很难让翁某开口的,他有强奸犯罪前科,对抗抵触心理很强,便和翁某拉起了家常,从翁某小时候的贫苦生活谈到家中三兄弟、谈到了他从入狱释放后会遇到的社会压力和人格上的可能遭受的不平等待遇、谈到了翁某孤身一人的艰难、谈到了前年翁某父母在一个月内相继死亡的悲伤故事。作为一个犯罪嫌疑人翁某是没有想到一心想让他招供的人会讲这些故事,这个审讯他的人反而让他感到了生平的第一次人格平等和尊重,他慢慢变得平静下来,他觉得自己不再孤单,想到曾经的罪恶他后悔不已。翁某很快交代了伤害小静的犯罪事实。
据翁某交代:2017年初他在城区一工地当建筑工人,因与工友发生争执被包工头辞退,从此便怀恨在心,3月初他携带刀具藏匿在恒口镇三合村包工头家附近的一废弃房屋内,准备伺机对包工头进行报复。在等待数日未等到包工头后,他发现附近常有年轻漂亮的女学生经过,遂产生性侵的想法。3月10日7时许,他在废弃的房屋将屋内的床单、石头等作案工具用一红色手提袋装好带至恒口镇河南初级中学附近的作案现场。当受害人小静独自经过时,遂尾随上去将小静打伤,欲对其强奸,被发现后逃往香山,没想到警察很快追到了香山,差点被抓。于是他又买了衣服裤子逃至城区,想着这下逃离了警察的追捕,又开始在张岭社区转悠,哪想到刚走在路边就被专案民警抓个正着。
古人云:邪不压正,犯罪嫌疑人翁某的归案再次印证了这句古训,真是“天不藏奸”。(唐成红 吴友能)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