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08 00:17:13 阅读量:
杨增春
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府谷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通过创新培训模式、监督方式、审核流程、投诉途径引领规范执法办案,即获得“全国执法示范县局”之后再次将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向高潮。
一、创新培训模式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
府谷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民警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责成法制大队主抓、各警种辅助业务培训。法制大队坚持每周五队内学习雷打不动,切实强化了自身的业务能力。并精选队内业务骨干,负责全局轮训和每周二学习培训工作,有效的提升全局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法制大队在审核案件和案件考评过程中,及时发现办案部门存在的执法办案问题,并针对具体问题对症下药,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派法制人员深入一线,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在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的推动下,府谷县公安局形成了你追我超、积极学习、努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审核流程强化民警规范执法办案意识
府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在“五级审核”把关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将规范执法办案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分片包抓、三级讨论制度。将全局办案部门分成三组,每组指定一到两名法制员负责,通过案件审核发现问题,小问题及时整改,遇有较多执法问题时,派遣业务素质过硬的法制民警深入办案部门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指导培训,彻底祛除执法问题,强化规范执法办案意识;遇到审核意见不一致、案情较复杂的案件,采取法制大队队内讨论、与办案部门讨论、局务会讨论三级讨论决定审核的模式,保障了案件及时、合法审核。在责任落实、分级讨论审核等制度的实施下,民警规范执法办案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三、创新监督方式规范民警执法办案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办案行为,推动规范执法再上新台阶,府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创新性的的建成受立案监督、审核把关监督、考评监督、刑事案件“两统一”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监督模式。案件管理中队主抓受立案监督工作,今年县局投资30余万元新建成案管中心1个,案管室18个、受立案窗口18个,从案件源头上监督,切实做到了“有案必受、立案必查”。执法管理中队负责对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执法监督中队负责刑事案件“统一出口”、案件考评工作,在案件办理终结后对案件进行全面考评监督。形成了硬件过的硬、软件跟的上良好局面,做到了案前、案中、案终全流程、无漏洞、无死角监督执法办案,使得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无处藏身。
四、创新投诉途径树立公安规范执法办案新形象
信访、复议、复核历来就是难点,也是最为影响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府谷县公安局打破原有机构设置,将信访部门由局办公室调整到法制大队,由法制大队站在法律的角度,为信访群众答疑解惑;在复议复核方面,法制大队挑选业务素质强、法律知识深厚的民警、协警组成案件复议复核小组,专门负责案件的复议复核、行政诉讼,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保护了办案民警的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机构调整、专人负责等一系列措施的有效实施,使得人民群众的信访、复议复核得到了及时、高效、合法的解决,赢得了县委、县政府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一致好评,彰显了府谷公安公正、高效、规范、为民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