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03 19:07:46 阅读量:
6月1日,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将西安市政府正在审查的《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草案中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其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产业及能源发展规划,调整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及能源结构。
雾霾天
市和区县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草案规定,鼓励和倡导文明、绿色祭祀。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大气污染预警和应急预案。在大气出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情况时,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在应急状态下,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责令限产、停产、停工、停课、停驶部分机动车或者其他应急措施。
餐饮业
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
草案关于饮食服务业的相关规定中提到,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排气筒出口应当距离居民住宅建筑不小于20米。
西安禁止在城镇地区的公共场所露天烧烤;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未密闭或者未使用烟气处理装置加热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