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31 18:56:44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陈君君 加佳)韩城一女子载着自家孩子驾驶摩托车时突发癫痫病摔倒在地,被路过此处的三名交警及时发现,经交警救助,母子俩现无大碍。
5月31日早上,一位女子驾驶摩托车行至韩城市新城区中鲁果汁厂附近时,突然摔倒在地,浑身抽搐,口吐白沫,身旁的小男孩被吓得哇哇大哭。时值早高峰末,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三名民警在出勤途中发现该情况后,立即上前进行救助。
民警了解到,该女子是小男孩的母亲。于是三名民警自行分工,一名民警负责安抚孩子,并拨打急救电话;一名民警负责疏导交通,指挥周围过路车辆绕行;另一名民警对该女子进行常规救助。大约十分钟左右,该女子渐渐恢复意识,但无法准确说出自己的身份及家人联系方式。此时救护车正好赶到,民警帮助医护人员将该女子抬上救护车后并一同前往医院,途中联系交警大队办公室将摩托车暂时保管,并设法从女子手机中查找其家属联系方式。
经医院详细检查,母子二人并无大碍。女子丈夫赶到医院后对民警的及时救助表示了感谢。经询问,原来该女子有癫痫病史,平时很少发作,所以一家人都没有在意,此次带着孩子外出突然发病摔倒在地,幸亏民警及时救助才避免了祸端,民警提示:根据公安部139号令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情形之一的,严禁驾车上路行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并在申请驾驶证时主动申告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