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公安分局加强案件巡查提升执法水平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31 20:40:32 阅读量:

 

  今年以来,商州公安分局牢固树立执法工作“从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从重实体向实体、程序并重转变”理念,着力加强案管中心建设和案件巡查工作,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质量明显提升。

  强化案件巡查工作平台建设。分局对所有执法办案单位的办案场所全部进行了升级改造, 建成了3个标准化办案区和7个接警中心;为案管中心和各执法办案单位均配备了办公电脑、打印机、阳光警务查询机等设备,案管中心接入各执法办案单位的执法记录仪视频采集站以及审讯系统,实现了对各单位接处警、办案场所的使用、案件办理工作的动态巡查和监督。

  强化警情和办案无缝化巡查。 各单位案管员每日对前一日8时至当日8时所有警情、案件、涉案人员、涉案财物以及受案立案情况,进行时对时、点对点查询巡查,实现了对警情、案件的清单受理、源头治理、过程管理、结果清理。案管员每日向分局案管中心上报本单位接警情况,案管中心根据指挥中心录入的110报警,通过执法办案系统和执法记录仪视频采集平台巡查查询所有警情的处情况,对未及时处警或处警不规范的,及时通知纠正;对属于案件类的警情,通过系统巡查受案立案情况,对未及时受、立案的,分别要求在24小时、3天内受案、立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案管中心通过网上办案系统随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以及涉案财物的处置、涉案人员的处理情况,通过办案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审讯指挥系统可以随时了解涉案人员的询问讯问过程,以及办案区“四个一律”执行情况,实时进行远程指挥指导。实现了从接警到受案一直到案件办结全流程巡查监督,动态管控。对刑事案件的立案、采取侦查措施、鉴定、强制措施期限、提捕、移送审查起诉期限进行巡查,并及时提醒,防止出现违法超期采取强制措施和违规超期办案等情形。对治安案件的受案、鉴定、传唤、告知、处罚以及办案期限进行巡查,发现不及时鉴定、不及时告知送达、办案期限即将超期等问题,提前进行提醒,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对三个月以上未结的治安案件和半年以上未破的刑事案件,分局案管中心实行集中评查,及时指导办案民警继续开展侦查、调查工作。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向办案人员通知通报,督促及时整改。分局案管中心运行以来,警情处警率和受立案率均达到100%,刑事案件侦破量上升10%,全局民警规范执法、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越来越强,未发生一起执法安全事故,未接到一起因接处警、案件办理类投诉。在第一季度市局考核中,执法考评取得第一名,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商州公安分局:王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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