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复
人均1000元以下属麻将娱乐
在中国,麻将活动十分普及,流行范围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已经进入到千家万户。打麻将在成为娱乐活动的同时也常被不法分子利用,发展成为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曾有文件规定,“麻将娱乐”在亲属间进行或涉及少量财物的,均不予处罚,但未对“少量财物”进行具体规定。在赌博层面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认定,也没有全国层面的统一规定。
2017年2月16日,武汉市政协委员许方辉向武汉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关于以“法治思维”厘清“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限,让武汉市民打麻将不再提心吊胆的建议》的提案。日前,该提案获得武汉警方的回复,回复公开明确了“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法律界限,并根据麻将活动中涉及的输赢金额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处罚。
按照武汉警方的回复意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武汉市对于“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限如下:
一、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二、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满十人,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处罚:
(一)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
(二)人均赌资1000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人均赌资3000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四)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提案建议
明确“麻将赌博”的法律边界
许方辉为什么要做出这一关于“麻将”的提案?对此,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关于“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区别,执业律师通过对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件的查询尚能做出分辨,作为普通市民可能并不清楚。
在赌博层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在带有财物的麻将活动层面,《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至于“少量财物输赢”如何界定,许方辉提出,目前无论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均无明确的数额规定。打麻将是国人最常见的一种娱乐方式,也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但涉及财物的打麻将是娱乐还是赌博,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固定的答案。不少麻将参与者对此并不了解,主要是因为麻将赌博的认定没有明确统一标准,有的地方至今还没有具体认定标准。
许方辉认为很有必要提请有关部门划清“麻将娱乐”和“麻将赌博”的法律边界,这就是“麻将提案”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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