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5-10 10:06:23 阅读量:
广大市民及驾驶人朋友:
为倡导文明出行,引导广大机动车辆在禁鸣区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安全文明规范行车,严控交通噪音污染,净化城市交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汉阴县主城区禁止机动车鸣笛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鸣区域:汉阴县老城区新街、和平街、马道巷、民主街、南街以上街道全段。北城街(汉阴中学东大桥三角地至花扒加油站)、河滨路(城关一小南大桥至新东大桥路口),新城区泰和路全路段划定为机动车禁鸣区。
二、禁鸣规定:2017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面宣传阶段,自2017年6月1日起,所有机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除外)在禁鸣区域内24小时禁止鸣笛。
三、法律责任:广大市民及机动车驾驶人,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必须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禁鸣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本通告自二0一七年六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