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30 23:53:17 阅读量:
网络上转发的青年男子站在警车上拍照耍酷照片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晚报记者 张松)28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对一青年男子酒后站在警车上拍照耍酷的行为进行了网络新闻发布,该青年男子因寻衅滋事已被行政拘留5日。
今年4月21日,汉滨分局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互联网络及微信朋友圈内有人发布一张照片,该照片为一青年男子脚踩警车,站在引擎盖上拍照,行为举止十分嚣张。图片一经发布,点击量瞬间达到了5000多次,并有大量网友跟帖评论,引发恶劣社会影响。
掌握这一情况以后,民警经初步辨认,照片中车辆系汉滨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警用车辆。后通过工作,民警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任某某,随即对其展开布控。4月28日上午,迫于警方强大压力,任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汉滨分局自首。
据任某某交代,4月21日凌晨1时,他酒后路过安康城区江北大道事故中队门前时,脚踩陕G0070警车,站在引擎盖上拍照,并放到自己的QQ空间,随后经网民转发到百度安康贴吧、“快手”网络平台及微信朋友圈。面对民警询问,任某某表示非常后悔,做出这样的违法行为,除了酒后冲动,也和他法制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任某某因寻衅滋事被汉滨分局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