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岐山县公安局以“三访三查三评”,全面推进执法监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8 21:55:07 阅读量:

 近年来,陕西省岐山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执法监督,不断加执法监督管理,以抓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并采取了“三访三查三评”措施,全面推进了执法监督工作。

一、走访三类群体,找准执法问题。(一)深入基层,走访群众。近年来,岐山县公安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在与群众交流的同时,询问他们对公安机关民警在接处警、执法办案等日常执法中的建议和意见,并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深入机关,走访代表。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同时,各类安保执勤活动也不断增多,公安机关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和安保执法执勤活动已成常态化,因此,岐山县公安局不断深入党政机关,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团体代表,询问他们对公安民警在处置群体性事件和安保执法执勤中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公安执法执勤工作的监督。(三)深入案件,走访当事人。近年来,岐山县公安局深入开展案件剖析,对有可能引发诉讼、复议和信访的案件,特别是对故意伤害案件和殴打他人案件,及时走访当事人,询问他们对案件办理是否满意,对民警在办案中还有什么要求,切实拉近与案件当事的距离,有效杜绝新信访案件的发生。通过走访三类群体,岐山县公安局共收集关于公安机关执法问题20余条,各类意见和建议10余条。  

二、查摆三类问题,加强规范执法。(一)查摆民警执法问题,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岐山县公安局对走访收集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其中涉及民警在接处警、执法执勤中的问题10余条,岐山县公安局针对民警在规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民警执法技能、法律业务等培训活动,提高民警规范执法能力。(二)查摆执法环节问题,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岐山县公安局在执法监督中更加注重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要求办案民警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办理各类案件,法制部门也加大对案件办理程序的审核,对不按程序办理案件的一律不予审核,有效保障了执法程序的合法性。(三)查摆适用法律问题,确保自由裁量不越权。岐山县公安局从案件定性,适用法律、法规以及自由裁量权等内容对执法内容进行监督,使每起案件定性正确,法律、法规适用得当,根据案件情节,自由裁量幅度准确。遇到疑难案件首先由法制部门指导办案单位办理,对法制部门不能吃准的案件,提交县局案件审查委员会,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罚得当。

三、开展三个考评活动,完善监督机制。(一)开展案卷考评活动。岐山县公安局按照市县各级要求认真组织民警开展案卷考评活动,不断加强网上网下考评工作,对每起案件由执法办案单位派驻法制员首先考评,县局法制部门在办案单位考评基础上再进行考评,形成“双考评”机制,有力的提高了执法监督效能,(二)开展法制员考评活动。岐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开展了法制员考评活动,县局组织各执法办案单位派驻法制员开展考评活动,对各派驻法制员经过笔试、阅卷、答辩等环节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年度法制员评比相结合,在考评中取得前三名的法制员将在年终优秀法制员评选中予以加分,有力的提高法制队伍的建设,加强了执法监督能力。(三)开展业务考评活动。近年来,岐山县公安局狠抓业务考评工作,每月对各单位执法办案系统应用、受立案制度改革、执法执勤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量化考评,每月对各单位执法工作考核排名,目前,已将业务考评活动常态化,有效的发挥了执法监督作用。

陕西岐山县公安局   张永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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