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8 21:35:21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李昱、张林)2017年4月17日,陕西平利县八仙派出所来了两位寻求帮助的务工人员,经民警详细询问后得知孙某(男,42岁,汉族,陕西彬县人)、张某(男,29岁,汉族,四川威远县人)两人在安康相识后结伴准备到镇坪县城务工,下午18时许,到达平利县八仙镇时,因随身携带现金已用完,无钱坐车到镇坪县城,在万般无奈之下来到八仙派出所求助。民警见状,立即向所领导汇报情况,所领导一边安排民警为二人安排食宿,一边安排民警对二人进行详细核查和人身检查,经查二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也不是网上追逃人员。此时,天色已晚已无法前往镇坪县城,民警带二人吃过晚饭后,随即安排二人入住辖区一家宾馆,民警特意告知宾馆负责人,对二人入住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要求二人遵守宾馆规章制度。
18日9时许,八仙派出所民警带二人吃过早饭后,购买车票并将二人送上了去镇坪的班车。二人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表示感谢,表示以后也要向民警一样帮助其他人,民警也要求二人今后要吃苦耐劳,早日成为家里的顶梁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