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1 10:22:52 阅读量:
原来,陈某的儿子在宁陕县城关初级中学上学,由于平时做生意忙,陈某没有时间接送,就在前几天给儿子买的一辆价值600余元的自行车,儿子非常喜欢,每天骑车上学,比平时方便多了。没想到,这刚骑没几天,
城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一边劝陈某先不要着急,一边详细询问事情经过。在了解情况后,民警经过调取相关监控视频,追踪车辆轨迹,很快在城关镇玉泉小区将自行车找到。经调查,原来是另名一学生见自行车放在屋外,就偷偷骑走了。民警对该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该生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面向陈某进行了赔礼道歉,这才有了前面的一幕。
(安康市宁陕县公安局 顾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