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0 15:14:26 阅读量:
4月7日,房某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 服务群众”的锦旗送到富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警务站民警手中,感谢民警的热情帮助。
失主房某,澄城县人,现在在陕西高速公路一加油站工作。据其介绍,4月6日,其到富平县人民路王国百货大楼买东西,走出大楼后才发现自己携带的包不见了,于是他赶紧返回寻找。她把自己去过的地方找了几遍也没有找到。由于马上要上班,便匆匆离开了。当天晚上,她看到朋友圈发的富平县公安局失物招领的信息,便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经民警确认,那些东西正是自己丢失的东西。
房某见自己的东西失而复得,激动地说:“谢谢富平好警察,谢谢做好事不留名的两位富平好姐妹!”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