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07 15:19:56 阅读量:
(通讯员 汪华平 肖文斌)今年来,岚皋县公安局党委、局纪委严格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按照“明确监督主体、夯实监督责任、提升监督实效”的工作思路,结合市委《关于岚皋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的指导意见》、县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公安工作实际,全面推行政工纪检法制督导员派驻“统派直管”制度,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有效解决政工、纪检、督察、法制部门人员少、力量分散、督导乏力,不敢督导、不愿督导、不会督导等突出问题,将从严治警工作阵地前移至各党支部,实现了源头管理、全程监督的从严治警新局面。
大胆突破创新,推行统派直管制度。创新推行派驻政工纪检法制督导员“统派直管”制度,精挑细选,灵活派驻,通过资格审查、会议审议等环节,在全局选调13名熟悉法律法规、执法素养高、政治素质强的教(指)导员任专职政工纪检法制督导员,全部派驻至13个党支部,参与支部议事活动,全程进行行风监督。督导员以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工作指南,在源头上下功夫,确保警队的风清气正。
注重奖优罚劣,建立激励长效机制。为确保督导员队伍可持续发展,该局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在提拔晋升、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对派驻督导员工作绩效与其派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捆绑考核,派驻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未达优秀的,派驻督导员不得评为优秀,对因派驻督导员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被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严重失察、迟报瞒报、压案不报、执纪不严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出现严重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坚决、及时予以调整。
强化管理考核,建立垂直管理体系。建立专职政工纪检法制督导员队伍,各督导员由队伍管理部统一直接管理和考核,为确保派驻督导员真正发挥监督、指导、服务作用,该局制定出台了《派驻政工纪检法制督导员的实施方案》,明确派驻督导员重点监督、教育、管理等职责。同时,县局月底召开例会,派驻督导员汇报本月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并反馈派驻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具体意见。同时,县局将派驻工作纳入月考核内容,实行月考核、月通报制,并将考核成绩计入派驻单位及督导员工作档案。队伍管理部每季度根据考核计分情况或工作需要,对驻所队督导员进行合理调整。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