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塞:自动轮案与手动分案相结合 源头把控确保司法公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05 11:27:49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高锦虎)为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文明司法、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安塞区检察院自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以来,推行自动轮案与手动分案相结合的案件承办机制,从源头上把控,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一、共同协商,制定科学合理的办案规则。

根据高检院印发的《2015年案件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安塞区院案管办与公诉科、未成年公诉科、侦监科、技术室等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检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台配置,结合工作实际在“受理向导配置”项目上将案管部门统一受理的批捕、公诉类案件的分流方式设置为“自动分配”和“手动分配”,分配位置调整为“案管分配“,通过准确的初始化配置,实现统一业务系统以自动轮案为主,手动分案为辅功能的常态化运行。

二、统筹兼顾,确保自动轮案和手动轮案有机结合。

由于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办案效率存在一定差异,该院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协商一致,简单案件实行自动轮案制度,复杂疑难案件实行手动分配方式进行分配案件。复杂疑难案件首先由案管部门将案件分配给业务部门内勤人员,内勤人员根据所在部门办案情况具体分配。一般情况下,复杂疑难案件会分配给办案经验丰富的承办人。这样就避免自动轮案将案件分配给办案经验不足的承办人。

三、灵活变通,确保人员缺失案件合理分配。

在案件分配或办理过程中,案件承办人请假或者承办人在办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适合办理,通过申请变更承办人,业务部门主管领导和案管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并推荐变更后的承办人,案管部门就可以办理变更承办人。通过主管领导审核,可以防止承办人或案管部门随意变更承办人,避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

在落实轮案机制的过程中,该院案管部门积极发挥主导、枢纽作用,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强化业务分工与配合,将公诉受理、侦监受理、结案审核、送案管理等模块有机整合,同时强化办案人员的自我管理,为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自动轮案体系搭建组织架构,遇到问题及时通过有效的沟通方式解决,对于落实自动轮案规则,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杜绝人情关系,保障高效办案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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