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30 22:31:22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王妮 陈君君)私自驾驶他人车辆游玩后不慎与别车相撞,为逃避责任,韩城一男子将车遗弃到废旧的工厂。3月22日,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将肇事逃逸者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3月21日23时21分,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警称:新城区黄河大街与普照路十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求支援。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经询问,民警了解到,一辆沿普照路自东向西行驶的小轿车在左转时与正在等待红灯的车辆相撞,肇事人当场驾车逃离。随后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得知,肇事车辆是一黑色吉利英伦陕E号牌照小车。
根据收集到的线索,民警迅速查询到了车主党某的信息,并与其取得联系。民警经过询问了解,当时驾驶车辆的人并不是党某,而是其儿子的朋友王某,党某对此事毫不知情。
3月22日,王某被依法传唤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时,如实交待了其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3月21日,王某在朋友小党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其外套口袋里拿出钥匙,私自将车开走。肇事后,王某考虑到自家经济条件不好,不想承担事故责任,就驾车逃逸。逃离现场后,因为害怕交警追查,王某索性就将车辆遗弃到了重阳村附近一废旧的工厂。
王某以为这样就会神不知鬼不觉,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最终还是落入了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