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23 17:41:37 阅读量:
2017年3月22日中午12时许,平利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平利县城关镇月城巷发生打架,请求出警。
经了解,张某和苏某走路时迎面相撞时苏某将张某的鞋子踩掉了,苏某非但没有向张某道歉,还和张某争吵起来,随后双方大打出手,致使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张某的皮衣损坏。
当民警把张某、苏某带回派出所询问时,发现苏某情绪暴躁,说话口齿不清,并且眼神迷离,神态异于常人,立即根据苏某提供的联系方式找到苏某的母亲汪某。汪某告诉民警,自己的儿子苏某2012年从某大学本科毕业后,因找工作接连失利而产生抑郁,连续几年将自己封闭在屋内不与外界接触,2015年之后苏某变得暴躁易怒,自残,随后汪某带儿子去安康市医院精神科进行检查,初步诊断为精神分裂,但由于各种原因并未对苏某进行进一步治疗,一方面自己早年丧夫,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治疗费用,另一方面儿子自尊心强,害怕去精神病院治疗会给儿子带来更大的心理伤害,就这样苏某的病情被汪某隐瞒至今。在交谈过程中,民警了解到汪某已是乳腺癌晚期,经济压力、身体原因摆在眼前,目前已经无力照顾儿子苏某。民警耐心的安抚张某的情绪后,向张某说明苏某的特殊情况,张某当即表示关于打架的部分不予追究,关于自己1600元买的皮衣被苏某损坏,只要求苏某赔偿400元。苏某的母亲再三对张某表示歉意请求原谅,但是自己经济窘迫目前只凑了200元,在场民警当即又替苏某支付200元用于赔偿张某衣服损坏赔偿。
案件到此已经调解完毕,但苏某的现实情况和其母亲无奈的眼泪牵动了民警的心,民警将苏某患病事实、其母亲患病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形成书面汇报,递交给苏某社区居委会以及平利县城关镇综治办、民政所等部门,积极联动各部门为母子二人争取各类补助,以解决汪某、苏某的实际困难。
当看到民警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汪某带着儿子含泪深深地对着办案民警鞠了一躬表达谢意。(通讯员:吴瑞 蔡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