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22 13:14:44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李勇 汪华平)为进一步增强全警宣传意识,调动广大民警参与公安宣传的积极性,坚持正面宣传的正确导向,做到准确、有序、适对、合法、保密,确保宣传稿件质量,扩大岚皋公安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近日,岚皋县公安局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岚皋县公安局宣传工作奖惩办法》。
该《办法》对宣传信息奖励的范围、对象及标准、执行程序进行了一一明确,根据各部门业务分工,将宣传划分为外宣和内宣,确定了外宣由政工室负责、内宣由指挥中心负责的工作格局。对内宣和外宣按照中、省、市的标准进行等次层次划分,执行不同标准的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同时,该《办法》对各部门、科级领导和普通民警承担的宣传任务进行一一细化、分解,将任务、考核与晋升后备、评先评优相挂钩,形成全局上下撸起袖子加油干、甩开膀子勇争先的良好局面。
该局强化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宣传公安机关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惩治犯罪中取得的成果;宣传公安机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等所取得的成效;宣传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和广大民警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发现典型模范,挖掘感人事迹,讲好警察故事,发好公安声音,不断提高新媒体时代公安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为岚皋公安工作追赶超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