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22 09:48:59 阅读量:
本网讯(唐成红 覃涛)3月21日,陕西省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作出裁决,对辖区一男子因与妻子言语不和,对其妻拳打脚踢施以家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拘留。
2月20日晚,安康国家高新区联合村村民刘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李某发生口角,刘某一气之下,用铁板将李某殴打致轻微伤。高新公安机关迅速出警,介入调查处理,鉴于刘、李夫妻二人家庭经济困难,且上有老、下有小的实际情况,民警当场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促使刘某主动拿出3000元用于李某的伤情治疗。与此同时,办案民警又积极协助刘、李二人向高新区社区管理局及民政部门争取医疗费、救助金3000元。为了防止家暴事件再次发生,高新公安机关又积极与汉滨区人民法院联系,为受害人李某申请了《民保令》,切实保护了女性人身财产安全。
受害人李某始终不能原谅其丈夫刘某的家暴行为,不同意做治安调解,主动申请对刘某依法处理。经公安机关大量工作,刘某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刘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此,高新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6天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