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6 16:23:30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何先羽、刘源)2016年8月,安康市宁陕县村民杨某报案称:自己于2015年9月份通过网友“陈杰”介绍前往浙江省湖州市加入了一个名为“1040阳光工程”的组织,组织对外宣称是国家扶持项目,属于纯资本运作,是自愿连锁经营业,要求加入者每人缴纳69800元,缴纳后下个周返现19000元,并要不停的吸纳新成员,发展下线,根据发展下线的人数,提高自身在组织里的级别,获取更大收益。其后从2015年9月到12月期间,杨某带动自己丈夫、女儿、女儿男朋友也加入了“1040阳光工程”, 2016年初回家过年时,在网上搜索“1040阳光工程”,怀疑自己被骗,于是前来公安局报案,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1040阳光工程”大肆炒作“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虚拟概念,采用五级三晋制的模式运作。69800元/份认购,每人只能投资一份,后发展身边的亲戚、朋友参与投资。吸纳进入体系后成为“投资人”。本人投资69800元后,先返利19000元,直接发展一个下线返利6000元,该下线再发展一个下线对于“投资人”来说属于间接发展,只能获得返利1800余元;对于“投资人”来说不管直接发展还是间接发展,只要下线有3人,“投资人”的级别就能升到“经理”,“投资人”就无法再获得下线发展的返利,等“投资人”直接发展的下线升为“经理”了,“投资人”也不能再获得其下线发展的返利了,但是当“投资人”的下线总人数达到28人后,“投资人”的级别就达到“老总”,从那时起“投资人”的下线中只要多发展一个人,就可以获得返利9800元。宣称投资69800元,两到三年可赚1040万元,
2013年和2014年,浙江、安徽、江苏等地公安机关对“1040阳光工程”传销团伙,进行了严厉打击,一段时间内,该传销组织销声匿迹。近期,根据我市公安机关了解的情况和群众报案情况来看,“1040阳光工程”传销活动又有了死灰复燃的迹象。据初步了解,江苏靖江市一个“1040阳光工程”传销窝点,就吸收传销成员达几百人,该传销窝点地址从浙江不断转移,目前转移到江苏靖江市,我市宁陕、平利等县均有群众在江苏安徽等地参与投资“1040阳光工程”。
建议: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打击防范传销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群众通报相关警情及传销组织的各种伎俩,让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认清传销的危害和骗人本质增强防范意识;二是加强线索搜集。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充分发挥派出所民警的情况熟优势,鼓励群众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有关传销线索,及时发现存在的传销组织及相关线索。三是加大传销违法人员录入力度,形成打击合力。各地要及时录入传销违法人员信息,加强公安机关内部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好全国传销违法人员黑名单库,对传销违法活动做到早发现早打击。同时加强与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在查处中要互通情报、做好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