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6 14:07:10 阅读量:
本网讯:张某、孙某均系吸毒人员,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多次打击处理,但二人却深陷毒潭不能自拔。为了能够满足自己日益加重的毒瘾,两人合伙购买大量毒品供自己吸食,岂料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刑事拘留。
2017年2月22日,犯罪嫌疑人孙某联系犯罪嫌疑人张某让其帮忙购买毒品,由张某联系西安一毒贩并谈妥交易价格,随后后两人携带毒资前往西安进行毒品交易。2017年2月22日晚在西安北郊一毒贩手中以16000元价格购买毒品海洛因两小包。2017年2月2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某、孙某购买毒品后返回时被岐山警方抓获,现场查获毒品海洛因20余克。
犯罪嫌疑人张某、孙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近日,经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张某、孙某被岐山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陕西省岐山县公安局 年利峰
字体大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