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5 08:43:31 阅读量:
近日,中共宁强县委、宁强县人民政府做出《关于表彰奖励县公安局的决定》(宁字﹝2017﹞24号),对县公安局予以通报表彰,奖励现金5万元。
《决定》指出:2016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精心指导下,以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为核心,以深化平安宁强创建为载体,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拓创新,勇于担当进取,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我县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为96.46%,列全省第3位、全市第1位;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的满意率为96.45%,列全省第1位。县公安局被表彰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高家坪公安检查站被公安部荣记二等功,公安正规化建设、执法质量考评、看守所管理、现场勘查、禁毒等专项工作受到省公安厅表彰奖励,公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决定》要求: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巩固成绩,再接再厉,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团结凝聚全体公安干警,持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改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打造过硬公安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在《决定》中,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各级党政组织、政法机关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县公安局为榜样和标杆,学习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牢记使命、履职尽责的忠诚品质,学习他们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宗旨意识,学习他们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紧紧围绕“生态立县、项目带动、工业强县、文旅兴县”的发展战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激情干事,干净做人,勇于自我超越,奋力追赶超越,奋力开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宁强县委、县政府对县公安局的这次表彰奖励,是对全县公安工作的高度肯定,是对宁强公安队伍的莫大鞭策,下一步,县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集成、巩固再提升,培育、打造再创新,争创“全市一流、全省先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强”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