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岚皋公安:五项举措强化暂住人口管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3 21:44:26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叶明星 余周峰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辖区社会治安持续平稳,岚皋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暂住人口管理工作。

加强清查走访,及时掌握暂住人口信息。组织民警深入辖区逐户进行暂住人口排查登记,并严格比对查验,统一建立管理档案,以便及时发现高危人员,实现暂住人口信息及时采集、及时变动、准确登记,以实情实数录入,动态实时管控,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查证及时、信息鲜活、准确高效。

严格分类管理,全面掌控动态。根据辖区暂住人口的性别、年龄、职业、守法情况和对社会治安潜在的危害程度,将暂住人口进行分类管控,安排专人开展监督、管控、帮教工作,随时掌控其动态。针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暂住人员,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和暗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做到精确打击,从源头做好违法犯罪苗头的防控工作。

落实房主监督制,提高管理效能。实行“以房管人”的工作模式,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书,集中开展出租房屋清查整治活动。同时,落实“以人管人”制度,明确房屋出租人的责任,要求其必须督促暂住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变更动态信息等业务,杜绝利用暂住人员从事非法活动。

坚持多部门联控,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由派出所、社区、用工单位组成的三级联动管理网络,及时上报本辖区的暂住人口人员情况,有效常态掌控暂住人口。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使各施工单位内部对暂住人口的管理,与派出所、社区对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不失控、不漏管。

深入生产生活一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民警深入社区、村组、用工单位,发放宣传单,张贴公示栏等形式,延伸覆盖面,扩大知晓率,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有关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等法律法规,教育各出租房屋户主、暂住人员要自觉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管理,遵纪守法。动员出租房屋人主动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参与到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中来,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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