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群众申诉为维权 公安胜诉显规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3-13 18:15:02 阅读量:

 近日,陕西省宁陕县公安局连续胜诉两起行政诉讼案,用实际行动进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2017执法办案规范年”活动,切实让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13,袁某某因不服公安机关对其妨碍执行公务作出行政处罚遂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公开审理,38,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采信了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确认公安机关的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适当,维持了宁陕县公安局给予袁某的处罚决定。

213,接到徐某某不服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应诉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确定由法制民警为代理人,负责案件的诉讼工作,通过及时调阅卷宗,认真分析研究原告提出的若干诉讼请求,并制定了严谨的答辩方案,反复斟酌答辩内容及应诉策略。39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徐某某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庭审中,委托代理人与原告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的证据材料、办理案件的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等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针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有理有据地进行了质证、反驳,徐某某当场向法庭表示自愿接受该局行政处罚,申请撤回行政诉讼,法庭依法做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徐某撤诉。

2016年以来,宁陕县公安局以“2016年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年”、“2017执法办案规范年”活动为契机,积极适应改革趋势,转变执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执法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体现人民的意志,落实为民的要求,维护人民的利益。 

                     宁陕县公安局:黄世明  唐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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