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2-27 14:46:23 阅读量:
刘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2017年2月20日是社区服刑人员刘某接收的日子,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到县司法局报到,但是2016年6月刘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高位截瘫,现在医院就治,无法来县司法局报到。
得知这个情况,陇县司法局联合陇县人民法院和辖区司法所去刘某就诊医院进行了接收,办理了入矫手续,将社区服刑人员刘某及时纳入社区矫正,确保刘某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杜绝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宝鸡市司法局:王小颖 赵芳 赵润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