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1-19 17:18:49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闫亚刚、卫国英)2017年1月19日上午,韩城市公安局门前人头攒动,十几名民工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韩城市公安局同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一起,向该市金泰莱购物中心14名员工,发放了该中心拖欠半年之久共计9万余元的血汗钱。民工们拿着拖欠已久的血汗钱,激动的不停向办案民警说:“谢谢、谢谢!”并赠送了一面“正气的利剑,人民的靠山”锦旗。
2017年1月5日,韩城市公安局接到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韩城市金泰莱购物中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后,迅速查明:犯罪嫌疑人文某某于2010年1月份个人出资成立韩城市金泰莱购物中心,该文为法人代表。并与刘某丽、董某英等14人签订了劳务用工合同,由金泰莱购物中心按月支付劳动报酬。2015年底,因经营不善,金泰莱购物中心开始出现拖欠员工工资行为,2016年6月初,韩城市金泰莱购物中心停业,总共拖欠刘某丽、董某英等14人劳动报酬9万余元。期间,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韩城市金泰莱购物中心下发了《责令整改决定书》,但该购物中心仍未支付拖欠员工的劳动报酬。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韩城市公安局对欠薪主体法人代表文某某家人讲明“恶意欠薪”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政策攻心、法律宣讲,嫌疑人文某某于2017年1月8日到该局投案自首,对自己拖欠员工工资并长期隐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月9日韩城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极大的震慑了欠薪犯罪,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