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17 20:35:17 阅读量:
本报讯 (通讯员 周歌 陈声勇)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0元……”11月17日上午,在安康市石泉县后柳派出所,面对如此处罚决定,今年23岁的年轻男子陈某深感懊恼。“以后再也不会沾这害人的东西了……”
面对毒品犯罪对社会和谐带来的严重危害以及对受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侵害,石泉县公安局始终对各类毒品犯罪保持凌厉攻势。11月16日晚间,石泉县公安局后柳派出所民警根据掌握线索,获悉家住县城某小区的陈某存在吸毒嫌疑。
民警在陈某所住家中将其抓获,通过其尿液进行甲基安菲他明试剂检验,结果呈阳性。后经进一步询问,陈某对其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悉,今年以来,当地警方共破获涉毒案件20余起,缴获冰毒32.41克,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521株。
字体大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