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8-30 10:32:11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杨贵生 叶明星)8月28日,安康岚皋县公安局佐龙派出所接报警称:一女子欲跳河自杀,请求处理。
接警后,民警火速赶往现场,见一女子坐在岚河悬崖边情绪激动,声称要跳河自杀,嘴里还不停的喊着我不想活了,不要管我……此时正值晌午,太阳毒辣,呆在悬崖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民警一边与该女子进行沟通,设法稳定情绪;一边向其亲属询问事情起因。
经询问得知,该女子陈某英(女、40岁、汉滨区双龙镇人),因家庭纠纷,便产生跳河轻生的念头。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找到陈某英家人,遂通过讲道理、讲感情等多种渠道对其耐心劝说,鼓励她用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勇敢战胜困难,对孩子和家庭负责。在一个多小时的心理疏导中,陈某英的情绪逐渐恢复平静,重燃了对生活的希望。民警立即抓住机会,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合力将陈某英救到了安全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