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6-12 22:50:14 阅读量:
6月9日22时17分,潼关消防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称:潼关太要镇欧家城村一居民家煤气罐起火。潼关消防接到报警,迅速出动1台消防车和6名指战员奔赴现场。
潼关消防官兵到达现场,户主告知:煤气罐阀门损坏无法断气致煤气罐着火。指挥员勘察现场后,迅速下达作战命令:参战人员分成两个作战小组,第一小组出一条水枪利用开花水雾冷却液化气罐,降低室内液化气浓度,以免发生爆炸;第二小组两名消防官兵进入室内,把燃烧的煤气罐顺利移至室外安全地带,防止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潼关消防火灾扑救行动中,充分体现了优良的战斗作风和敢打敢拼的精神,为消防部队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并赢得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汤朗武 孟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