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05 13:43:09 阅读量:
《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8月29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1月1日起实施,为了认真做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确保该法顺利实施。近期,洋县交警大队民警积极深入全县各客运公司开展了由客运车辆驾驶人、车管干部、公司法人等参加的《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法规培训会。主要就《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百八十条等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员或者超速入罪,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法律责任及伪造、变造驾驶证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条文进行了解读。目前,共深入客运企业4家,培训客运企业负责人及车辆驾驶人330余人,从而为《刑法修订案(九)》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宣传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