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芝川派出所“人肉搜索”被盗摩托车失主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22 09: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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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薛晓安)“谢谢!谢谢!三年前没报警,你们民警都帮我把车找到了,太感谢了!”9月14日上午,韩城市板桥镇一群众在韩城市公安局芝川派出所看到自己丢失的摩托车时,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今年8月中旬,韩城市公安局芝川派出所在打击机动车盗窃专项行动中,依法查扣被盗摩托车12辆。民警通过110报警台、公安网,对被盗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车牌号逐一核对,发现仅有2辆摩托车被盗时报警,剩余摩托车短时间内无法返还给失主。丢失摩托车不报警,既影响了案件的进展,也加大了民警寻找失主的难度。该所民警先后走访了辖区及周边5个乡镇,18个行政村;张贴附有基本信息的被盗摩托车照片200余份;并查阅了本市16个摩托车销售网点2000多条销售记录。8月底,在本市芝川镇、芝阳镇、板桥镇、新城办等地找到被盗摩托车失主4名。
为早日找到失主,该所还依托手机微信、QQ群、微博等平台,高频率发布被盗车辆信息,尽可能大幅度、快速度提高群众“知晓率”,让被盗摩托车“快回家”。9月上旬,又找到3名失主,共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0多元。目前,仍有3辆摩托车“无家可归”,不排除是外地被盗车辆的可能。
民警提醒,《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对于车辆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致害人承担责任。但是车辆所有人在机动车被盗时,未及时报警确认被盗事实,即使存在真实被盗情况,发生事故可能因无法举证而被法院判承担责任。同时,大家丢失财物后要及时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共同打击犯罪,震慑罪犯,减少偷盗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