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加强五项措施 稳步提高民警执勤执法能力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16 10: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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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刘德志)为提升路面执勤民警的执勤执法能力,树立交警良好形象,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交警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执勤执法业务能力,为做好各项交通安保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强化警示和形象教育。大队坚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深入开展典型引路和警示教育,使全体民警牢固树立起规范执法意识,切实将执法偏差、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以路面执法岗位为重点,定期组织全体民警开展一次执法形象教育培训,强化执法用语、装备佩戴、队列、交通指挥手势等科目训练,确保民警执勤执法时做到警容严整、动作规范、语言文明、姿态良好。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大队要求一线执勤民警要从思想上增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观念,防止重实体、轻程序、轻证据现象发生。并从执勤的每一个执法环节抓起,规范执勤执法行为。要求民警在路面执法时,特别是在现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做到举止文明、判断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方式得当,严禁降格处罚、只处罚不纠正违法行为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强化民警的宣传教育能力。大队要求民警切实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在宣传教育工作中,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灵活实施不同的教育方法,采取通俗易懂、便于理解的语言和方式,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四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结合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比先进,就今年以来路面勤务执法、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和违法信息的采集处理等方面进行总结,认真查找执勤执法、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认真查找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查找原因。找准对策,努力从源头上杜绝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
五是明确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岗位职责,使每名民警都能明确所承担的执法职权、岗位责任和具体操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内部工作职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管理;向社会和群众公开监督电话,通过大队领导值日、信息员等多渠道了解群众反映,认真查处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并限期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