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01 11:30:07 阅读量:
在日常工作中,八仙派出所民警不断转变观念,从有利于服务群众的角度不变转换自己的角色,进一步和谐了警民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取得群众信赖。公安队伍的社会形象,是人民警察内在素质的外在表现。八仙派出所的每位民警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重加强品德修养,提高整体素质。积极展示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使之能真正地走进千万群众之中,取得了人民群众的充分信赖。
二是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这种职责的履行,在今天不仅仅体现在打击犯罪上,更多是体现在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上,还包括亲民、爱民、利民等一系列举措的具体落实。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赢得群众的信赖,搭建起警民之间互通的桥梁,从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三是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不断取得群众支持。八仙派出所民警引导群众自觉强化信念意识,自觉加强个人修养。引导群众自觉强化法制意识。大力加强道德修养与法制教育,筑牢道德防线,促进群众遇事多冷静思考,不盲从,严防道德标准失衡,法制意识失准。
四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积极打造平安的社会秩序。近年来,人们对安全的需求从以往相对比较单一的“人身安全”,逐渐向“人身、财产、通信、环境”等诸多方面拓展,无形中给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保障安全和规范秩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警务室民警通过走访进一步体验民情,掌握敌情,了解社情,并积极向群众宣传防范常识,从源头上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从而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意识和自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