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市公安局举办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学习月”活动专题电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3-14 19:33:14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及《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四项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市公安民警的法治意识,2015年3月6日,渭南市公安局特邀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姬亚平教授,在市局一楼电视电话会议室为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解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金龙主持了讲座。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勤智,党委副书记徐印祖,党委委员、副局长高中仓,党委委员杜忠平,市局机关各处室、支队主要负责人及民警代表共70余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党委班子成员,科、所、队长及法制员在各自分会场参会。

姬院长就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分别从法与法治,完善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严格公正司法,自觉诚信守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等七大方面,进行了全面辅导和详细讲解,深入浅出、事例典型、分析细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全体参会民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

讲座结束后,张金龙副局长就如何抓好全市公安机关的“法治学习月”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把建立和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首要任务,把组织好法治学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开展好、利用好、落实好。二是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局各级单位要统筹兼顾,把“法治学习月”活动与“四项建设”、各自重点工作及开年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定一名局领导主抓,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任务要求,加大经费投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灵通信息,加强情况上报。各局要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总结、上报活动开展的动态信息。讲座结束后,各级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学习讨论情况及时报市局“法治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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