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公安厅 时间:2013-06-07 08:46:16 阅读量:
近日,陕西省公安厅委员会作出了向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社区民警汪勇同志学习的决定。汪勇,1971年10月出生,湖南省沅陵县人,1990年3月应征入伍, 2006年10月从部队转业成为一名人民警察。从警7年来,他在个人家庭十分清贫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消极悲观,反而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持续的干劲投入到社区警务工作中,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对群众每一件小事都认真对待,真正把“保姆式”的贴心服务做到了群众心坎上,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尊敬和拥戴,用真心、热心和爱心塑造了公安民警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大力开展向汪勇同志学习的活动。号召全省民警学习他坚定信念、矢志不渝的政治本色,永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爱民情怀,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学习他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学习他甘守清贫、严于律己的高尚品格,始终保持公安民警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