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等16个集体和4名个人获得全国妇联、省妇联表彰

来源:陕西省公安厅 时间:2013-04-08 15:10:05 阅读量:

近日,全国妇联、省妇联相继下发了《关于授予曹晶等 1000 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中央文明办三局等 1000 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表彰 2012 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和《关于命名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的决定》,表彰了一大批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陕西省公安厅等16个集体和4名基层民警受到表彰。

陕西省公安机关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的有:陕西省公安厅、咸阳市公安局、铜川市公安局 110 报警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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