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1-12 16:32:47 阅读量:
兴平法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11月11日,在依法拘留的威慑下,陕西某某涂装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某主动履行部分案件,积极与申请人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2020年9月份,翟某某等12人先后进入陕西某某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工作的半年期间,陕西某某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共拖欠翟某某等12人工资近10万元。翟某某等12人多次催要,法人代表陈某某以种种理由推脱,迟迟不肯兑现。翟某某等在无奈之下,向兴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兴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维护翟某某等人的合法权益,裁决陕西某某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在裁决生效5日之内支付拖欠工资,10日之内补足各项社会保险费。法人代表陈某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翟某某等12人向兴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向陈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再三告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并采取冻结、查封、列入失信黑名单等强制措施,希望其主动履行法定判决。陈某某虽为公司法人代表,却目无法纪,缺乏诚信之道,准备一“赖”到底,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某作出拘留决定。看到执行法官动真碰硬,慑于法律威严,陈某某主动履行了大部分案款,并与翟某某等12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兴平法院解除对陈某某的拘留措施。
作者:李军委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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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