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人民法院:邻里和谐无小事 法官调解化纠纷

来源: 时间:2021-11-05 09:39:30 阅读量:

近日,富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富平县人民法院:邻里和谐无小事 法官调解化纠纷

 

郭某某与王某某居住在同一小区,原告郭某某住三楼,被告王某某住四楼。2019年11月15日热力公司试水,由于被告王某某对自己家里的热水管管理不当,造成水管漏水,致使原告刚装修好的房屋大面积渗漏。事情发生后,原告通过物业多次与被告协商,均没有达成一致,郭某某无奈之下起诉到了法院,并申请司法鉴定。

富平县人民法院:邻里和谐无小事 法官调解化纠纷

 

接到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系邻里关系,促成双方和解是最佳方案,承办法官便立即联系被告王某某一同前往涉案房屋查看现场。经过仔细查看后,承办法官便在涉案房屋就地进行调解,起初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承办法官便从诉讼风险、鉴定费用、邻里关系各方面分析其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权衡利弊,并且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希望双方能够各让一步,尽快化解烦心事。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被告王某某同意赔偿原告郭某某的财产损失并且当场履行完毕。

法官寄语:“以和为贵”是我国一直以来崇尚的传统文化,处理好邻里关系,要做到互敬、互助、互让,从而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和谐之花在邻里间竞相绽放。

 

作者:佛凯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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