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0-29 17:18:23 阅读量:
近日,相合物流公司将一面印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企业利益”的锦旗送到西安鄠邑法院草堂人民法庭杨筱会法官的手中,以此表达对杨法官倾心为民解纷工作态度以及公正高效司法的工作作风的感谢和肯定。
2020年,原告联保物流公司与被告相合物流公司签订《网络加盟经营合同》,约定原告为草堂街道区域内唯一加盟商,并约定三年内若被告相合物流公司在不能确保“草堂镇工业区”二级网点合法经营的情况下转让,需支付原告联保物流公司违约金10万元。经营中,被告相合物流按照公司内部货量指标管理规定从原告账户扣减罚款6次,合计15910元。原告因罚款过高与被告协商退出网点经营,协商一致后,次日被告停止原告网点经营系统,并向原告提供了《网点退网申请表》。后原告联保物流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网点退网申请表》无效、被告支付违约金10万元”。
鄠邑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杨筱会对该商事纠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认真审核了原被告双方提交的全部证据,细致调查合同签订经过。经过庭审中扎实细致的法庭调查和充分的法庭辩论,杨筱会法官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恪守承诺,原、被告因为货量指标罚款产生矛盾,均同意解除合同,故被告给付《网点退网申请表》行为合法有效,原告以被告违约为由要求给付违约金10万元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故判决解除双方的《网络加盟经营合同》,并对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给付违约金10万元的诉请不予支持。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鄠邑区法院始终坚持把办好每一件涉企案件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机融合,通过公正高效的裁判,引导企业和企业家树立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最大限度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功能,有力提高中小微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以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和谐有序的营商环境为鄠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文中公司名称均系化名)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