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绥德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将绿意种在春天里(图文)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04-14 11:11:26 阅读量:

春染绿地,植树添绿,4月13日,绥德法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组织40余名干警到名州镇刘家湾村过境线采石场山上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干警热情高涨,掀起绿化造林的高潮,为建设生态绿色绥德添砖加瓦。

“我为群众办实事”| 绥德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将绿意种在春天里

 


“我为群众办实事”| 绥德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将绿意种在春天里

 


“我为群众办实事”| 绥德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将绿意种在春天里

 


“我为群众办实事”| 绥德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将绿意种在春天里

 


“我为群众办实事”| 绥德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将绿意种在春天里

 


“我为群众办实事”| 绥德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将绿意种在春天里

 


“我为群众办实事”| 绥德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将绿意种在春天里

 

植树造林,得益百年。植树现场呈现出一副忙碌而有序的画面,干警们热情高涨,不怕脏、不怕累,他们分工明确、相互协作,挥锹铲土,培植树苗,忙的不亦乐乎。今天的他们不是法官,不是法警,而是一群绿色家园的建设者,美丽环境的守护者。

 

 

植树造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幸福绥德、和谐绥德、美丽绥德贡献一分力量。(徐蕊)

编辑:蒋奇 段鑫

责编:高宝祥

主编: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