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04-13 10:58:44 阅读量:
近日,临潼法院雨金法庭的法官运用微信调解了一起被告在异地的离婚纠纷,不仅提升了办案效率,也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了便利。
陈某与孙某于2012年5月认识,2013年7月开始共同生活,2014年7月生育子女,2015年2月领取结婚证。办案法官查阅案件后,考虑到孙某是入赘到陈某家,随联系孙某了解双方的婚后详细情况。孙某称2016年后两人因工作、经济等问题导致双方感情发生变化,两人关系逐渐疏远,最后发展到无法沟通交流,其认为双方无和好可能,同意离婚。由于其在外地工作及疫情的影响,其不方便到法院参与案件调解。考虑到孙某的实际情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采用微信视频方式调解案件。法官先通过微信核实孙某的身份,之后就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与孙某进行详细沟通,并征求陈某的意见,很快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就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逐条向双方复述,双方均表示无异议后,法官按照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按照孙某提供的地址通过邮寄方式向其送达民事调解书。
近年来,临潼法院适应新形势,采用新型媒体等方式促进办案已成常态化,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渠道,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的诉讼服务,为群众实实在在办实事。(王孟娜)
编辑:赵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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